一对母女购物碰倒花露水 遭“超市男”殴打

导语 “去超市购物,因为不小心碰倒一瓶花露水,我和女儿就挨了拳头。”6月14日,回想起前两天的遭遇,石河子市22小区60岁的王女士很生气。

  王女士打算买一瓶驱蚊花露水回家,“我想买的花露水在货柜第四层,我从中间抽了一瓶出来,却不小心把旁边的一瓶碰倒了。”王女士说,这瓶花露水掉在了地上,塑料瓶身摔得有些裂纹,但花露水没有泄漏,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要求她赔偿。

  “我女儿听到我和别人争执,也走了过来。”王女士说,她和女儿认为花露水并没有破损,不该赔偿,就这样,双方争执起来。

  “接着,一位穿制服的超市保安和一位穿蓝色T恤的男子一起走过来。保安说要带我去见超市负责人,我就跟他一起走了。突然,我看到女儿的左眼被穿蓝T恤的男子打了两拳,我转身制止时,右眼也那人被打了一拳。”王女士说。

  该超市负责人表示,王女士摔坏的那瓶花露水是玻璃瓶身,瓶身被摔得缺了边,无法继续出售。按照超市规定,顾客因为自身原因,造成商品损坏,无法销售的,需按商品原价进行赔偿。对于当天打人的男子,该负责人表示,他原来是超市的工作人员,已于5月辞职。

  “事后,男子承认当时自己情绪比较激动。超市方也对事情进行了阻止,并报了警,现在一切等待警方处理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
  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北子午路派出所民警表示,目前,伤者已经做了法医鉴定,等鉴定结果出来后,将依法对此事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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